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_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方面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国家公园促进旅游业国家公园和生态旅游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何作用?

3.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4.森林公园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

5.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优秀篇

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_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方面

国家公园促进旅游业国家公园和生态旅游

       1.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

       三江源国家公园的用途:世界上最大、最高的三江源国家公园经过三年的试验已经初具规模,预计今年正式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任说,三江源国家公园将被打造成中国的一张名片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系统的原始保护模式,高山生物的天然种质资源库,野生动物的天堂,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的平台,生态环境研究基地,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窗口,以及净土为了子孙后代。

       三江源国家公园位于青海省,包括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三个公园,涉及果洛玛多、玉树治多、曲麻莱、杂多四个县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2.31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713.62米,拥有世界高海拔地区特有的大型湿地生态系统。它被称为中国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为保护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和世界独特的高山生物自然种质资源,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2016年3月,两办发布《试点方案》,拉开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践探索的序幕。

       2.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论文

       建设美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家公园制度、建立一带一路国际绿色发展联盟,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环保交流合作,中国一直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贡献者,贡献了中国s智慧与中国美国对世界生态环境保护的力量。

       3.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会议

       国家公园(NationalPark)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

       最早的国家公园世界上最大的公园是1872年在美国建立的黄石国家公园。

       4.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认知

       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管理。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公益事业。鼓励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

       5.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企业等级评定与认证

       目前山西省有两大汾河公园:太原汾河公园和临汾汾河公园。

       太原汾河公园是汾河太原城区段经过水利治理和绿化美化后形成的滨水公园,全长18多公里。

       一期启动区总绿化面积130万平方米,水面170万平方米。共种植乔灌木183种2.4万株,草坪82万平方米,空地宿根花卉1万余株(丛),形成宽100米、两侧长6公里的绿色生态廊道。

       一个个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建筑精美的景点星罗棋布,掩映在绿树鲜花之中。

       太原汾河公园北起柴村桥北侧,南至祥云桥南侧。

       2014年将启动三期工程,南至规划12号线以南,北至中北大学老龙头景区。

       临汾市汾河公园创建于2009年5月。它位于临汾市汾河之畔,面对卧牛古城在东部,河西新城在西部,亲情洪洞在北方屈

       临汾汾河公园由临汾汾河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营。

       当前位置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公园有明显的区别。世界地质公园的形成历史悠久,具有重要的地质和历史研究价值。因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地质景观,这是地球随时间演变的结果。

       国家公园(Nationalpark)是国家批准废弃的最高级别的公园,目的是保护具有民族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与其环境和文化相适应的精神、科学、教育、休闲和娱乐机会。

       6.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区别

       国家湿地公园的主管部门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类保护管理战略的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的直接有效途径。它是全国性的。公园以湿地景观为主,具有重要或特殊的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

       7.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的关系

       公园在古代指的是官园,在现代指的是由政府建设和经营的作为自然观赏区,供公众休息和游玩的公共区域。它分为城市公园和主题公园。当地市县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从各地的经营情况来看,很多都成了人们免费游玩的非营利性场所。国家公园是为保护自然生态、野生动物、自然景观、地形和地质以及历史遗迹而保留的指定区域。它通常归政府所有。它限制工商业投资、人类居住、伐木、放牧和其他活动。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某个地方免受人类的开发和污染,也是为了给人们提供高质量的娱乐活动、自然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的场所,以培养人类高尚的情操。

       8.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的概况

       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个层次。

       其中,国家公园的保护强度和保护水平最高,是中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美国的自然生态系统,拥有最独特的自然景观、自然遗产的精华和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最近国家公布了《国家公园设立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公园的准入条件包括国家代表性、生态重要性、管理可行性三个原则。

       9.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企业等级评定与认证工作的具体建议

       加快制定和修订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法律法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的优先领域的生计和福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中央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和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期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与此同时,中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成为人们的一大苦恼民生之痛这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二、深入贯彻西安J

       要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的增长点幸福生活,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示中国的动力点的良好形象。

       第三,全面加强党美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设计、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

       1.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

       2.强化考核问责;严格问责。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化;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注重法律监督;推行全民统治。

       动词(verb的缩写)促进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源头控制,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优化。

       2.促进能源资源的全面节约。加强能源水资源消耗和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土地节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

       3.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6.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3.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4.加强土地绿化和扬尘治理。

       5.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七、集中力量打好清水战役。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湖水系治理,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张,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重污染水体和不达标水体。

       1.打好水源保护战。

       2.打好城市黑臭水处理攻坚战。

       3.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4.为渤海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5.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控制农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的土壤环境风险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加快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导向。加快制定和修订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法律法规。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5.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动全国和世界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促进生态文化普及。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10.国家公园与生态旅游研究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

       国家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变更经营范围或者改变隶属关系,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主管国家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当地人民的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当地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指派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景观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五条国家森林公园的主要功能是保护森林景观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

       第六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

       第七条国家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森林公园合并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八条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景观资源的自然特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分保护森林景观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

       (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的道德意识;

       (3)便于组织和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活动,并向公众对自然和环境的全面体验;

       (四)自然景观,严格控制人工景点的设置;

       (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还应当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

       第九条已建国家森林公园的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或者交叉的,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相协调

       经批准的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5年内不得修改;因国家或省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国家森林公园建立后,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人工设施。

       第十二条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三条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其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相应的废水、垃圾处理和消防设施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国家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改造、拆除或者迁出。

       在国家森林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景观和环境;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第十四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公园内森林和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

       由于提高森林景观资源质量或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的需要,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树木可以以可更新的方式进行抚育和采伐。

       第十五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但保护森林等风景资源、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和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保障游客安全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除外。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和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景观资源质量明显下降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森林公园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后,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和征用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因实施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给国家森林公园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景观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重要森林景观资源的监测,必要时可以划定重点保护区。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和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树木,保持地方森林景观的主导特色,提高森林景观资源的观光、观赏和科普价值。

       第十八条国家森林公园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

       (三)刻划、污损树木、岩石、文物和坟墓;

       (四)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公园设施;

       (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废水、废气,乱扔垃圾、废渣、垃圾等污染物;

       (六)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

       (七)擅自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八)擅自圈、填、堵、断自然水系;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告知游客保护森林的注意事项

       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承办单位按照备案的活动方案开展影视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对搭建的临时设施,组织者应当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并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森林公园可以出售门票并收取相关费用。国家森林公园的门票和其他经营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主要用于森林景观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国家森林公园可以采取减免门票或者设立免费开放日等形式。为老年人、儿童、学生、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如需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联合进行的,应向人民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

       参与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服从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主体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变更国家森林公园被许可人。

       第二十二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森林公园的范围并设立标桩。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未经国家林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森林公园的名称和专用标志。

       第二十三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讲解制度,开辟展示场所,设置古树名木和主要景观的讲解标志,提供宣传资料和讲解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向公众介绍自然科学普及知识和社会历史文化知识。

       第二十四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无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得对外开放。

       鼓励国家森林公园购买责任保险,提高应对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五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游客容量组织安排旅游活动,不得超过最大游客容量接待游客。

       进入国家森林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国家鼓励在国家森林公园内使用低碳、节能、环保车辆。

       第二十六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和防火管理,建立森林灭火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七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森林公园内及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林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其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的资源管护和游客接待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按要求向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政府报送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一)未编制总体规划,擅自变更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活动的;

       (二)不按照规定从事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的;

       (三)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的景观和生态有重大影响,或者森林景观资源质量明显降低,未取得国家森林公园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范围许可的;

       (四)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主体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国家森林公园被许可人变更手续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森林公园未编制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建设,或者经责令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导致国家森林公园主要功能无法发挥的,国家林业局可以撤销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资源质量下降的,经中国森林景观资源评价委员会专家评审,由国家林业局注销国家森林公园。

       被撤销的国家森林公园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设立国家森林公园。

       第三十三条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森林公园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何作用?

        我国首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一周年,建设国家公园,是为了保护国家的生态和自然遗产,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国际实践表明,国家公园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共赢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国家公园建设应始终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只有在保护好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才能适度开发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

       而国家公园在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都很好地处理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地促进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许多国家在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这些经验对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国家公园的建立,实现了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的双重目的,有效地解决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

       建立国家公园的目的是保护自然资源、自然、人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使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国家公园是为保护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适度利用的自然景观、开展生态教育、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的自然区域,其保护程度仅次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和原野保护区。

       我国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考古遗址公园、海洋公园等国家公园。从生态价值上看,国家公园是具有全球价值和国家象征意义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1.维护林业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林业管理任务主要是森林治理和防护任务,林业生态系统的建设主要是森林生态系统的建设,而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之本,是大自然的“氧吧”,因此,做好林业生态的防护工作对于全人类有重要的意义。而目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得并不理想,导致林业生态环境遭到有害生物的损害,据统计,有很多珍贵、稀有物种面临着消灭。

       因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尽可能不伤害森林中其他生物的生存发展,这样才能保持整个生态体系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2.发挥林业生态系统的环境效益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生态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林业生态系统发展中,森林是万物之本,它对我们地球家园有着调节意义。当害虫侵蚀大森林时会导致很多树木和植被逐渐枯萎、死去,最后面临物种灭绝,同时害虫话对森林中的水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由此看来,有害生物对森林环境的破坏占据着主要角色地位。

       所以,有害生物的防治实施,不仅带来了林业生态系统的环境效益,而且还增加了树木资源的数量和面积。这对不同地区防治水土流失有着重要的意义同。

3.林业生态系统的经济效益

       对森林害虫的治理得当后,大大地减少了由于害虫对森林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树木的消亡,稀有物种的灭绝等,这些都无形中为国家节省了经济开支。同时,这几年,在国家***的带领下,我们努力进行退耕还林、退湖还林、森林防火这一战略,在环境改善一项及增加森林资源上取得很大的进步,最显著的成绩就是林业经济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主要来源是依靠农民进行树木的养殖、栽培最后售卖给工厂,经过工厂加工最后转变成市面上的建筑家具、办公用等,比如常见的经济树有松柏树、杨树、桃树、紫檀等,这些树木不仅丰富了森林物种的多样性,而且还提高了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与农民的生活水平。

4.推动林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害虫治理工作中,如果要把控对害虫的管控能力,不仅要有科学技术理念还要学会结合生态学原理,只有这样才能把控森林中害虫物种与捕捉物种之间的平衡、和谐发展。保证寄主植物和物种多样性的平衡与和谐发展,组建生物多样性、稳定性的生态系统。

       所以,要想治理好林业防护工作还要有一定的生态学知识基本理论,以改造林业生态环境为主要方向,把工作重心放在森林防护工作上。同时,万木源于森林,保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在为社会经济提供物质基础,因此,改善林业的生态系统建设关系人类的衣食住行和国家的经济进步,为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作出一份贡献。

森林公园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业,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与环境条件,可供人们游览、休闲和进行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地域。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和在森林公园内游览、休闲以及进行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基础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是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性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第六条 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七条 在森林公园保护、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森林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九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申请设立森林公园;利用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承包的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州、地)级、县级森林公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森林公园或者使用森林公园名称。第十一条 设立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面积在70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在65%以上;

       (三)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权属清楚,林地界线明确;

       (四)有相应的管理组织和技术、管理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市(州、地)级森林公园,面积应当达到80公顷以上。

       设立省级森林公园,面积应当达到100公顷以上,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应当达到国家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二级以上标准。

       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省级、市(州、地)级、县级森林公园,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图表、照片、音像制品等视听资料;

       (二)林木和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权属证件;

       (三)与拟设立森林公园涉及森林、林木、林地及其他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省级、市(州、地)级森林公园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设立县级森林公园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具备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需要合并、变更隶属关系、改变地域范围的,申请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并、变更合同或者协议;

       (二)地域范围调整的图纸。

       森林公园合并、变更隶属关系、改变地域范围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准予决定:

       (一)符合全省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符合所定级别森林公园相对应的森林风景资源质量等级标准。

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优秀篇

       森林公园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是不准确的。应当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具体分析如下:

       1、环境保护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节约 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利于增强投资吸引力和经济竞争力实现转型跨越;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利于民而又利于国的关系到千秋万代的政策;

       2、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从注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发展转向长期利益、整体利益的发展,从物质资源推动型的发展转向非物质资源或信息资源推动型的发展。

       我国人口多、自然资源短缺、经济基础和科技水平落后,只有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才能实现社会和经济的良性循环,使各方面的发展能够持续有后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条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

        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优秀篇

        人们要有个保护环境的意志的开始,要付出行动的决心的过程,要拥有一个美好、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的结束。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1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

        森林,是大地的绿衣。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常州把绿色作为发展主色调,全面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作为“苏南模式”发源地之一,常州市在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全力破解要素制约,持续推进城乡绿化,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鱼米之乡“平原造林”之路,由此,愈发宜居宜业、宜游宜商。

        尤其是市*、市政府2014年发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令以来,市民齐参与、共圆梦,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江苏省常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完成40项指标达标建设,规划实施全部到位。其中,3年造林15万亩,平均每年占市域面积0.76%。

        坚持生态建设一盘棋、城乡绿化一体化,形成“森林进城、生态文化进万家”建设格局。全市集中力量,重点组织实施森林生态屏障、城乡绿色家园、生态景观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绿城建设等“六大工程”,充分拓展生态空间。市*书记阎立、市长费高云任“创森”工作指挥部双指挥长,实行“一月一督查、两月一例会、三月一点评”督查推进机制。市财政设立“创森”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70亿元。目前,常州市域森林覆盖率从34.9%提升到37.2%,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3.8平方米。

        绿地、林地、湿地三地同建,经济、生态、景观三效益兼顾。3年来,常州市完成环湖健康绿道建设1万亩,实施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低产林改造4万亩,新建、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3.3万亩,建设绿色通道、水岸生态廊道2.5万亩。完成9个中心镇的城镇森林建设,建成省级绿化示范村230个,生态绿城建设实现增绿4万亩、连网590公里。江苏天目湖国家森林公园正式授牌,长荡湖湿地公园、天目湖湿地公园分别获准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42.1万亩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

        林水相依、长廊吐翠。沿长江、太湖、滆湖、长荡湖、钱资湖周边,建起100米宽的生态防护景观林;溧阳南山北山、金坛茅山及太湖岸线保护区内,形成稳定的森林群落,天然次生林郁郁葱葱;茅东林场、龙潭林场、瓦屋山林场、小黄山等地,抚育改造20万亩,有效维护了森林健康;高铁高速、环城高架和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提升建设为生态景观廊道;西太湖、曹山慢城等地绿量和人气持续增长……

        青山有情化金银。全市去年林业总产值达387亿元,花卉苗木产业呈跨越式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复合型花木产业基地。夏溪花木市场制定全国“花木价格指数”,年交易额170亿元。横林镇作为国内最大的强化木地板生产和出口基地,占全国地板出口量65%以上。第八届中国花博会、首届中国家庭花卉园艺展览会、中国(夏溪)花木节等成功举办,溧阳茶叶节、天目湖旅游节、茅山道教文化艺术节等影响日益广泛,全市森林旅游产值突破280亿元。

        大绿贮城乡。全市“创森”工作支持率和满意度目前均超过95%。从市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到个人踊跃认养树木;从乡镇盘活闲置地块绿化,到社会资本投资造林;从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到市、区成立森林警察机构;从“八大花展”全年绽放,到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从国际爱鸟周、森林文化月集中宣传,到“创森有我、绿色健行”、文明社区天天乐等活动……全市上下以实际行动,凝聚“创森”共识,建设生态文明。

2弘扬生态文明创建森林城市征文

        从市区出发,沿着205国道驶出城市的南大门,可分别到达芜湖、南陵两县。过去,因为城市扩张、开发建设的无序,出城的道路两侧的脏乱差、土地裸露现象明显。最近几年,经过道路改建、周边整治和绿化建设,不仅路变阔了,环境也变了样——道路两侧裸露的土地全部穿上了“绿衣”。这些挺拔的行道树,成了每天迎送往来人流的一道靓丽风景,而穿插在其间的一个个景观层次丰富的生态组团绿地,则更好地装扮了城市的容颜,让人感慨城市生态变化的日新月异。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绿化品质的提升是绕不开的话题。我们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对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和重视。省第九次党*会确立经济、文化和生态“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目标。2012年9月,省委启动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决定开展森林城镇创建等绿化提升活动。

        在我省各城市中,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较高,但土地、森林等资源总量较小,生态支撑能力相对不足。面对这一市情,我市树立起生态立市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林业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森林增长工程”和“城乡大绿化”建设,积极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氛围。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 “绿染”江城大地

        近年来,我市对照省下达的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目标任务,把森林增长工程纳入到对各县、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层级负责工作机制。各级林业部门普遍实行了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乡(镇),工程技术人员包山头、地块的工作机制,既包任务,又包质量,使我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以荒山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长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以强化森林管理为保障,通过植树造林、吸引社会资本办林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森林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创新林业科技、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等措施,建设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

        面对造林空间日益趋紧,全省任务调减的形势,市政府坚定决心,自我加压,坚持力度不降、任务不减、目标不变。为高质量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我市在全省率先相继完成了《森林长廊绿化规划》、《全市域绿化空间控制规划》,并经市规委会批准“固化”操作,有序按规划、按标准实施。

        为调动各类主体参与森林增长工程的积极性,我市在省财政专项奖补的基础上,对森林增长工程设立专项资金8000万元,用于专项补助,并按照10/亩安排工作经费。此外,我市还提出“不栽无主树”“树随地走、谁栽谁有”“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用市场化思路、产业化办法,鼓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造林大户及社会各界人士承包造林。各县区成立土地流转工作组,采用政府征用、企业租用、农业结构调整等多种模式,解决森林增长与城乡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之间的矛盾。

        实施“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是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我市坚持将“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中之重,不断推进“三线”补绿扩带、不断促进“三边”增量提质,努力打造精品绿化提升风景线、生态文明景观带,全力助推生态芜湖建设。

        此外,我市坚持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并举,实行兴林富民,把经济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花木基地、森林生态旅游、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作为森林城市建设和引导农民致富的重要产业来抓,以生态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改善。

        截至2015年底,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60亿元大关,苗木花卉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木材加工产业、特色林业种植产业等亮点纷呈。规范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坚持依法治林,提升森林安全保障能力。全市已完成新一轮森林资源“一类清查”、“二类调查”和湿地调查工作,实行严格的林地定额管理,有效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建立起专业森林消防队伍9支,队员226人,半专业队伍55支,队员610人。新建214km集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通道、森林防火消防水池为一体的综合防火体系,修建定点焚烧池210个。建立了60个市级美国白蛾监测点、40个市级食叶害虫监测点、48个松褐天牛监测点和2个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试验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成灾率控制在2.8‰,防治率达92.3%。

        绿化提升行动 “添彩”美丽芜湖

        “十二五”期间,市*、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意见,高位推动,高瞻远瞩,规划建绿,凡土必绿,应绿尽绿,各级各部门大力协同,积极推进“八大工程”、“三项创建”和“三线三边”绿化提升等行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全市完成造林57.8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4个,森林村庄177个,新建森林长廊示范段365.7公里,森林覆盖率由14.8%提高到18.8%,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根基。

        为纵深推进森林增长工程,我市创新推进城乡绿化转型升级,着力“将森林引向城市、引向城镇”,大力组织开展城市生态绿地建设和森林长廊示范段质量提升两大工程。

        通过引森林入城,我市深入推进谋划组团式、开敞型、现代化大城市空间的绿化发展模式,拓宽绿色发展空间,发挥森林增长工程的“溢出效应”。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设有纵深感、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生态绿地,着力打造色彩丰富、层次分明的大绿量、大色块的高品质城市生态园。

        目前完成城市生态绿地3000余亩,打造了鸠江区长江大桥北岸两侧地块、弋江区三环路与利民东路西南侧地块、镜湖区芜申运河荆西段大环境绿化等生态绿地23块,总面积2633亩。今年全市将继续开建生态绿地30处,面积约2734亩,实现森林进城入区,有力提升了城区绿化品质,为城市镶嵌一颗颗夺目的“绿色翡翠”。

        通过打造城乡绿网,我市全面开展森林长廊示范段质量提升工程,以“增加绿量,丰富季相和层次,提升品位”为重点,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提质升档,彰显特色,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及江河沿线和快速通道两侧林带进行拓宽改造和完善提升,实现“让通道成林、让景观成廊”,形成贯通城乡,展示美丽芜湖新形象的“绿飘带”。

        目前完成森林长廊示范段质量提升工程1.5万亩,全市已高标准建成了京福高铁无为县段、省道无六路两侧各100米宽的森林长廊,芜宣高速、芜雁高速、合巢芜高速和芜马高速芜湖段两侧各50米宽的森林长廊示范段。2016年新建林带建设面积5138亩,补植林带株数20万株,一条条愈加浓密的城市绿网正在加密编织之中。

        城市融入大自然,市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这是我市的真实写照。“以前想要赏花拍照,要等到花展,或者去周边农村”,市民沈佳是个爱花的人,让她高兴的是,在全市绿化提升的大背景下,小区内、街道边、公园里的绿植、鲜花越来越多。“每天上班路上,几步一景,几百米一园,随处都可以赏景。”她说。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开启绿化“升级”新征程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我市在森林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核心指标上有一定差距,其中,我市森林面积161975.04hm2,自然湿地面积61096.41hm2,自然湿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0.20%,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8.53%,距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仍有6.47个百分点的差距。繁昌县、南陵县的森林覆盖率超过35%,分别为45.15%、39.06%,无为县为26.57%,芜湖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和三山区的森林覆盖率均不足22%。至2015年底,我市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38.48%、各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未达到40%。南陵县和无为县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9.64m2和10.04m2,未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

        市林业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经过多年的`森林增长工程,常规造林空间已很有限,而且受土地资源制约,林业发展空间已不多,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我市必须把寻找造林空间的视野放得更开阔一些,坚持‘全市域、全社会、全口径’的理念,统筹城乡,‘山水田路村城游四旁’八路并进,让更多的森林进城、环村、上路、沿水,进一步改善芜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承载力,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城市宜居度。”

        为此,我市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在分析我市本底资源、生态建设现状、指标差距、绿化潜力等基础上,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论述了我市城市森林建设方向,从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城市森林产业体系、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四方面着手,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健康稳定、覆盖城乡、造福市民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将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西南部的生态屏障和皖江生态明珠。建设期限为2016年-2025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

        根据全市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特征和资源利用的分异性,以及森林城市建设与发展对绿色空间的拓展性、趋同存异等要求,提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空间布局为“一核携四星、一廊串多点、三网连三区”。其中,“一核”,指以中心城区为城市森林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域。“四星”,指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和无为县的城市建成区。“一廊”,为沿长江形成的皖江绿色生态廊道。“多点”,指市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片区、风景名胜区、苗木基地、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三网”,指以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所构成的森林网络体系。“三区”,指中部沿江城市森林提质区、东西部平原水网建设区和南部丘陵水源涵养保护区。

        据了解,我市将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近自然林业经营理念,因地制宜,以地带性植被为基调,以乡土树种为主体,适当引进适于本地区生长的外来植物,结合树种特性因地制宜地营造林,实现造林树种乡土化、林分结构层次化、林种搭配合理化,形成稳定、高效的近自然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通过道路绿化、水系绿化、乡村绿化、退耕还林、四旁造林等全面带动郊区和广大农村的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与农村社会全面发展之间有机协调,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建设成果惠民普适化。

        重视森林生态文化的基础建设,弘扬和宣传绿色文明、森林生态文化,让绿色文明、生态文化内涵融入城市森林建设的全过程。注重突出亮点、特色,打造精品,建设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森林城市,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树立品牌形象。

        充分发挥城市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综合效益。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积极推动林业产业发展,逐步带动百姓创收致富,让城市森林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群众提供绿色福祉。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支持城市生态建设,发挥市场经济带动森林城市建设稳步发展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到2018年共造林2.7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68%。到2025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18%,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2.33%、人均公园绿地稳定维持在16m2,逐步在市域范围内构建起结构完善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城市森林产业体系、繁荣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健全的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形成景观优美、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景观格局。”记者从市创森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这是离芜湖人不远的绿色未来。

        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区和郊区各类森林板块与道路、水系、农田等区域营建的森林生态廊道连接,形成片、带、网结合的城市生态网络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涵盖5大类41项内容,其中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2/3以上县区的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我国森林城市建设从2004年起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国家林业局为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推进城乡生态建设的一种实践创新,旨在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切实做好“大地植绿”和“心中播绿”。截至2016年,我国已成功举办了13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工作会议)”,并授予118座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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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关于“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森林公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哪些”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