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出游应保护生态环境要做到什么?

2.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案例研究?

3.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4.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5.生态环境保护

6.?生态旅游景区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中的优势是什么?

景区生态保护制度有哪些_景区生态保护制度

1、有序有理有节制

将旅游纳入有序的管理范围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基础。加强休闲旅游建设有序的开发,贯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

旅游景区的开发与建设要兼顾对与环境的保护,对景区内新建项目要进行环境评估,严格控制各种宾馆、餐饮、歌舞厅等旅游服务设施在景区内发展,在必要地段可实行封山育林,保护景区生态平衡,促进旅游有序、持续发展。

2、自然合理利用

调查表明,自然风光是旅游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良好的自然风光和环境为依托就没有旅游的可能性。植被的保护要防患于未然,在旅游开发阶段要做好科学规划,尽量避免植被的大范围破坏。因势利导优化的利用现有的自然风光不被破坏,达到和谐与自然的统一。

3、环境承载能力布局预警制

休闲旅游的环境包含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在内的复合环境系统,需在旅游环境和承载能力内去做旅游的规划方案。风景区的环境容量,包括对污染物的净化能力和对旅游人群的承接能力。对环境状况随游客人数增减而产生的变化要实时监测并及时反馈,使景点的美学价值的损减,原生态系统的破坏,环境的污染减到最低值,测定承受旅游的接待人数。

4、增强意识加强观念

旅游发展打开了乡村的封闭性,外来游客带来的风俗和文化对乡村社会环境影响潜在而深远。在思想意识上重视起来,加强思想教育。把真正的乡村休闲生态旅游当成是一种崇尚自然、学**自然、保护自然的旅游教育活动。

文明出游应保护生态环境要做到什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山陵园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永续利用风景名胜,根据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山陵园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钟山风景名胜区的主体部分,是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陵寝及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所在地,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和生态。其范围包括:中山门、宁杭公路、孝陵卫至马群以北;环陵路至岔路口以西;岔路口、王家湾、蒋王庙、太平门沿城墙至中山门以东围合的区域。

风景区分核心景区和核心景区地带,其范围按照依法批准的钟山风景名胜区中山陵园风景区详细规划确定的界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告。第三条 凡在风景区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市人民应当加强对风景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

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风景区管理机构)依据本条例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其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风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风景区保护和管理制度;

(四)负责风景名胜的调查、评价、登记、建档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

(五)协调风景区内有关单位保护和利用风景区的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

(七)负责风景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其他事项。

建设、规划、国土、文物、公安、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旅游、园林、农林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风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在规划实施、保护和利用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和风景区环境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制止损毁、破坏和污染风景名胜、风景区环境的行为。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六条 风景区的保护和利用,必须制定规划。风景区详细规划应当依据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单位,根据风景区详细规划制定各景区设计。

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七条 编制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制定各景区设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符合有关保护、利用和管理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钟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三)保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有风貌,维护风景区的生态平衡,各项建设项目应当与风景区环境相协调。第八条 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特殊情况需要对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进行调整、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九条 风景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设施。进行保护性维修、完善基础设施或者恢复原有纪念性建筑以及其他确需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经风景区管理机构报市人民审核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维修、翻建房屋和设施的,应控制在原用地范围,其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应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第十条 核心景区内不得新建、新设餐饮场所。风景区内已有的餐饮场所等建筑和设施,由风景区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清理。凡是不符合风景区详细规划和各景区设计或者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责令其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符合风景区保护要求的,应当迁出风景区。第十一条 风景区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及周围的植被、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并维护景观和游览安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第三章 保护、利用和管理第十二条 风景区内的纪念性建筑、文物古迹、历史遗址、园林等人文景物和林木植被、野生动植物、地形地貌、山体岩石、泉湖水体等自然景物,均属风景名胜,应当严格保护。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取措施,加强对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经批准可以在风景区内划定保护区域。

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案例研究?

我国公民要做到文明出游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1,尊重景区规定不带禁带用品;

2,不讲究排队乱插队;

3,公共场所中不大声说话或喊叫;

4,不要随意乱扔垃圾;

5,严格遵守旅游团规定时间不迟到;

6,不在景区禁止拍照的地方照相;

7,遵守游览地的民俗风情。

本来应该和谐并存的人与自然,现在的矛盾却日益尖锐,二者的关系越来越多的被提上人类议事日程,大家都认识到这是人类始终面自然和谐与共的新文明。

为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护生态平衡,除经济和法律手段外,还必须提倡一系列的运动和思想,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因为只有他们有这样的意识,那么生态才能有长期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要做到:珍爱生灵,节约,抵制污染,植绿护绿,只有做好这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有了做实事的理念才和思想,在保护生态时才能出现实实在在的作用。

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旅游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受到旅游界的重视,人们开始研究如何将生态旅游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应该取什么样的环境保护措施。本文就国内外开展生态旅游比较成功的几个地区进行研究,探讨它们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措施,为我们进行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提供一些借鉴。

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各种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成为生态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生态旅游因其倡导人们认识自然、保护自然,强调旅游开发与保护以及其与社区的共同发展,被认为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之一。但是在生态旅游的开发中或多或少地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因此对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措施的探讨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生态旅游以及生态旅游环境

早在1965年,美国学者贺兹特便倡导所谓的“生态旅游”,而后被加拿大学者克劳德?莫林在《有当地 居民和社团参与的生态和文化旅游规划》一文中使用。1992年“联合国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召开使得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原则得到世界范围内推广。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的定义是:生态旅游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民众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国际组织认为生态旅游是“以欣赏自然美学为初衷,同时表现出对环境的关注”。我国学者卢云亭的定义是:“以生态学原则为指标,以生态环境和自然为取向所开展的一种既能获得社会经济效益,又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缘性生态工程和旅游活动”。

在生态旅游的定义之下,可以这样来定义生态旅游环境:生态旅游环境是以生态旅游为中心的环境,是指生态旅游活动得以生存、进行和发展的一切外部条件的总和。着眼于保护与环境,是旅游环境的一部分,又与旅游环境有所区别。它符合生态学和环境学的基本原理,以系统的良性运行为目的,是以某一旅游地的旅游容量为限度而建立的满足旅游者心理感知的一种旅游环境。

二、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案例

近几十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自“生态旅游”提出之后,学界人士纷纷对其进行研究,旅游业界也纷纷进行实践。有开展比较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案例,下面我们就几个成功的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案例进行一下探讨,总结一下他们的环保经验。分别从工程规划和支持两个方面进行一下探讨。

(一)从工程规划方面进行生态旅游环境保护——以青岛市喜鹊山森林生态休闲公园为例

喜鹊山森林生态休闲公园位于青岛市西海岸,坐落于胶南市黄山经济区,位于沙沟水库以北,韩家寨和岳家村以南,小珠山水库以西,薛家庄以东。喜鹊山森林休闲公园为了防止开展生态旅游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在开展之初就制定了详细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制定了相关细则,严格按照生态旅游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做好了前馈控制。它的设计方案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的原则来设计。

保护工程设计原则:

(1)园区内工程建设,将保护放在首位,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2)园区的保护工程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选定建设方案,保护工程的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二是保护工程设施坚固、适用,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三是保护工程设施宜进行艺术处理,起到点景、美景的作用。

(3)根据保护对象的特性和科学管理的技术要求,确定适宜、有效的保护措施。

(4)对于危及物种生长、生存的病虫害、地方性疾病和污染现象,提出积极的防治措施。

之后的四个部分分别就生物保护、景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卫生工程设计几个方面一一做了详细的设计规定。其中生物的保护又细分为植物和野生动物保护,植物保护中对珍稀植物制定了适宜的恢复和发展措施;动物尤其要注重禁止猎捕活动。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是防止废气、废水和放射性物质,以及工程建设中对环境的破坏。安全卫生工程主要是针对游客需要所设置的安全、卫生设施做的一些必要的设计和规划,以防止其对环境造成破坏。

这主要是从环境保护工程的规划设计方面谈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措施的经验。

(二)从方面进行生态旅游环保——以福建武夷山自然保护区为例

武夷山遗产地处中国福建省西北部,总面积999.75平方公里 ,全区划分为西部生物多样性、中部九曲溪生态、东部自然与文化景观以及城村闽越王城遗址等4个保护区。

武夷山生态旅游在其发展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支持,其环保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是进行环境保护的前提

武夷山在生态旅游的建设过程中,很好地处理了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认真贯彻了“开发与保护并重、开发服从保护”的方针。从旅游收入中拿出大量资金用于的保护,二期的保护建设就投人了3.4个亿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旅游环境的监控。这从经济上给了武夷山环保工作强大的资金支持。

2、通过制度、法规建设保护武夷山生态环境

武夷山的保护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唐朝,在九曲溪四曲的金谷岩上镌刻着一幅崇安县府禁渔令的岩刻:“……凡三十里内不许放药毒鱼及鹧鹚、网罟入境……”这方勒石法令被国内外专家们视之为经典的古代环保法令。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省、市各级管理者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出台有关保护法规执行,另一方面,也制定切合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如《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福建省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订有效得保护了武夷山生态。

3、培养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环保意识

武夷山近年一直加强生态旅游宣传,在导游人员年审培训中增加生态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环保意识,通过导游词以及自身的行动,让游客积极响应和投身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之中,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对游客环保意识培养方面,一是在旅游景点的明显位置,设立生态保护的宣传提示牌,例如在许多景区入口处可以看到“除了摄影什么都不带走,除了足迹什么都不留下”、“保护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禁止吸烟”等。另一方面以强制性条约和法规规范游客的行为,引起游客的高度重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则严格处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结语

任何一种旅游活动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有有利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有利的影响主要在于生态旅游本身对环境质量要求很高,从客观上就要求提升当地的环境质量;不利的影响在于任何一种旅游活动都会对环境造成或多或少的破坏,生态旅游也不例外。因此我们在生态旅游开发之前和发展中都要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把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基于以上几个案例,从工程规划方面要在开发之前设计好合理的工程;要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制定合理的保护政策,这样才能保证本地区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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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根据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三山南山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三山南山风景区的范围以院批准的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省人民批准的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地带的范围依据风景区总体规划划定,并设立界标,向社会公布。第四条 市人民设立的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三山南山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三山南山风景区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人民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对三山南山风景区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过程中需要协商解决的事项进行协调。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三山南山风景区名胜和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风景名胜和设施的行为。第六条 市人民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为保护风景名胜受到限制开发的地区给予补偿。第二章 规划、保护与建设第七条 三山南山风景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按照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批准的三山南山风景区规划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第八条 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涉及三山南山风景区范围和保护地带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的会审,以及保护地带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会审。第九条 市人民应当组织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三山南山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制定三山南山风景区工矿企业、村庄等搬迁、改造实施。

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三山南山风景区规划编制景点和基础设施年度建设,报市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条 在三山南山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视线走廊和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在核心景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度村以及与风景名胜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三山南山风景区规划,逐步迁出。第十一条 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风景名胜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和负有管理、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三山南山风景区的管理规定,不得破坏风景名胜。第十二条 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对风景名胜按下列要求进行保护:

(一)建立古建筑、古墓葬、碑碣石刻、遗址等文物古迹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落实保护措施;

(二)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

(三)对古树名木登记造册,实施管理保护;

(四)在焦北滩、焦东滩、征润洲等区域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方案;

(五)防治地质灾害,整治滑坡山体,修复废弃宕口;

(六)加强南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木保护,督促林区有关单位订立护林公约,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用三山南山风景区内的地表水或者地下水,不得占用、围圈、填埋、堵截三山南山风景区水体、水面。

因景观保护、利用需要取用地表水、地下水或者利用水体、水面的,应当经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监测金山湖、回龙水库、珍珠湖、运粮河及相关水体水质,定期发布监测情况。第十四条 在三山南山风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山、石、开矿、开荒、毁林、取土、私埋乱葬、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悬挂、张贴影响景观的物品;

(四)在核心景区内养殖家禽、牲畜;

(五)破坏环境卫生设施;

(六)倾倒建筑垃圾、废土、废渣、废水等废弃物;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等;

(七)捕猎野生动物、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在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等;

(八)攀折、钉拴林木,擅自挖掘树根、竹笋,擅自摘花果;

(九)在禁止区域内携犬、垂钓、游泳;

(十)烧荒、露天烧烤、丢弃火种;

(十一)在山林禁火区或者防火期内吸烟,在指定范围外烧香点烛;

(十二)其他破坏风景名胜和公共设施的行为。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本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以下简称大景区)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规范大景区保护管理行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景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大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大景区,是指依托黄河兰州段水面及河道两岸形成的自然景致和人文景观,供观光旅游、文化、休闲健身和开展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大景区范围为:东起城关桑园峡、西至西固西柳沟、南起南滨河路道路红线、北至北滨河路道路红线。

大景区范围如有变化的,由市人民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四条 大景区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服务公众、永续利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应当加强对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大景区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大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大景区所在地的人民应当协助做好大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设置的大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大景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风景区、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土地规划、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按照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大景区规划;

(三)参与大景区内经营项目选址、建设方案;

(四)负责大景区内公园、园林绿化、绿地、林地、湿地、环境卫生的保护和管理;

(五)负责大景区文化旅游、服务、景观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六)负责大景区内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的统筹开发管理,对大景区内的旅游市场开发、宣传推广和投资促进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建立大景区自然和人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宣传大景区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措施,发布大景区重要活动信息;

(八)对大景区内违法建设、毁坏设施、侵占绿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公众对大景区保护管理的咨询服务、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人民委托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民族宗教、公安、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大景区自然、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破坏大景区自然、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的行为。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 大景区规划是大景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大景区规划内容包括景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景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等。第十条 大景区规划由大景区管理机构会同自然、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水务、交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经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

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大景区规划,制定大景区内旅游发展、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第十一条 大景区规划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河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家黄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城市绿化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

(三)协调处理人文与自然、保护与建设、历史与发展、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有效保护大景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

(四)统筹兼顾旅游发展与市民生活、文化、休闲健身等综合需求,合理确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设施、服务设施、景观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规模、布局与选址,明确规划设计条件。

?生态旅游景区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中的优势是什么?

矿业特区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生态环境保护构成矿业特区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基础,是矿业特区建设基本的要素之一。针对特区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要始终坚持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以矿业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加强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矿业经济发展。矿业特区建设一要保护好地区相对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要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矿产开发利用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 三要预防和有效治理点多面广的地质灾害,造福特区人民。

一、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丰富且独具特色的草原生态等自然生态是矿业特区建设的环境条件。国际公认阿勒泰地区具有丰富而独特的自然生态和草原文化,以及生物的多样性。阿勒泰地区的自然环境主要为草原生态。据畜牧部门统计: 阿勒泰地区天然草地面积占地区土地总面积的 83. 4% 。主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河谷生态、林草、湖泊、湿地和草场等。当前,由于水时空分布不均、可利用水相对不足、草原超载严重等导致地区主要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据统计: 2008 年阿勒泰地区草场 ( 夏牧场、春秋牧场、冬牧场) 平均超载率达到了 75. 29% ,地区有 80% 的天然草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和沙化,产草率下降 30% ~ 50% ,已造成 50% 的国土面积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

在矿业特区的建设中,必须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绝不能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要加强防沙治沙、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流域治理、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整顿和治理矿产尤其是砂金的乱滥挖现象。积极取工程措施,实施好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平原绿化、 “三北”五期防护林建设等生态工程。进一步加强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作,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国家森林公园等的建设和保护,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促进矿业特区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

近年来,地区国土部门加大了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申报建设力度。积极申报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按照国土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厅的要求,阿勒泰地区国土局于 2009 年提出项目设置建议,主要包括阿勒泰市五指泉景区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 9 个,保护对象主要为花岗岩地貌、冰臼、硅化木、花岗伟晶岩、中低温温泉。项目分布情况: 阿勒泰市 1 个,吉木乃县 2 个,富蕴县 3 个,福海 3 个 ( 表3-23) 。

表 3-23 阿勒泰地区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设置建议

资料来源: 根据阿勒泰地区国土局资料整理,2009。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业特区建设的特点是: 合理开发利用地区丰富的矿产,实施优势转化战略,实现矿业深加工上的突破,以地区矿业经济的发展带动和辐射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矿业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但可以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促进矿业特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从富蕴、地区等 5 个矿业园区的布局看,富蕴、地区和哈巴河矿业园区位于黑色有色稀有矿产丰富的阿尔泰成矿带。地理上的阿尔泰山区与地质上的阿尔泰成矿带大部分是重合的,阿尔泰山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不稳定性以及生物的多样性,是矿业特区建设的生态环境屏障。

从历史上看,阿勒泰地区的矿业活动历史悠久,尤以砂金为甚,有 “阿勒泰 72 条沟,沟沟产黄金”的说法。金矿的开历史可以追溯到清代,代表地区最早的矿业生产活动。新中国成立后,金矿尤其是砂金的开强度剧增,造成金矿的浪费,以及草原、河流 ( 床) 、阿尔泰山区等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至今砂金盗及乱滥挖仍屡禁不止,针对砂金及宝玉石等矿产的矿业清山活动年年开展。以可可托海稀有矿为代表的稀有、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始于 20 世纪 50 年代,因地处山区,对自然景观及地下水造成一定的破坏,但总体上破坏不是太大。随着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的建立,使昔日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闭坑矿山重新焕发的生机与活力,为阿勒泰地区形成以喀纳斯品牌带动下的大喀纳斯旅游圈作出了贡献。当前,蒙库、金宝等铁矿、建材非金属矿山的露天开对地貌景观造成一定的破坏,由于这些矿山主要位于人口比较稀少的山区或偏远地区,对矿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针对阿勒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多、破坏面广、破坏程度相对较小等特点,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

1) 对历史上的闭坑矿山,取申请国家、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办法,但由于阿勒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特征所限,新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等原因,影响阿勒泰地区申请此类项目的积极性。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对于改善矿业特区建设和发展的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力度。2009 年阿勒泰地区国土局提出了阿勒泰市北屯镇城西砂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 16 个项目的设置建议,并积极申报( 表 3-24) 。这些项目的特点是: 矿种以建筑用砂、云母等非金属矿为主,少部分为砂金矿,面积相对较大,地质环境问题也不是太严重,对人居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若这些项目实施,将对矿业特区矿山地质环境的改善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表 3-24 阿勒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置建议

续表

资料来源: 根据阿勒泰地区国土局资料修改,2009。

2) 对正在开的矿山,按照 “谁开,谁治理” 的原则,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力度。做到逐步 “还清旧账,不欠新账”。目前,地区已经开始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矿业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

3) 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 ( 2008 ~ 2020) 》 划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区域,以及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开展对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域的治理。严禁在阿勒泰地区矿产规划划定的禁止勘查开区内,开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不符的矿产勘查开活动,保护特区生态环境及。加强对地质遗迹 ( 公园)的保护。

4) 地区矿业特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

三、防治地质灾害

( 一) 地质灾害总体特征

阿勒泰地区由于暴雨、融雪、气候等自然因素,加之历史上及当前开展的矿业活动,以及工程项目实施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在地区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等地质灾害。据统计,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点共有 743 处,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崩塌占绝大多数,占 79. 57%,泥石流和滑坡次之,分别占 9. 54% 和 9. 41%,地面塌陷最少,仅占 1. 48% ( 图 3-21; 表 3-25) 。可见,地区地质灾害具有数量多,以崩塌为主的特点。因此,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的重点是崩塌灾害,特别要对人居环境影响较大的乡镇、道路及旅游区等的崩塌要特别重视。

图 3-21 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种类构成

表 3-25 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分布

注: ①包括 73 处崩塌隐患点; ②包括 22 处不稳定斜坡; ③包括 14 处潜在不稳定地质体;

资料来源: 阿勒泰地区国土统计年报,阿勒泰地区国土局,2008。

从地质灾害的分布密度看,全地区地质灾害平均密度为 63 处/万 km2,青河县地质灾害的密度最大,达 124 处/km2,是地区平均值的 1. 倍。该县地质灾害点总数最多,但由于县域面积大,加之造成地质灾害的矿业等人类活动相对较弱,造成该县地质灾害密度最小。吉木乃县次之,是地区平均值的 1. 82 倍。布尔津县为第三,由于地区著名旅游景区喀纳斯位于该县,与旅游以及旅游开发有关基础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占很大比例,灾种单一,以分布在旅游交通道路两侧的崩塌为主,占 91. 5%。福海县最小,为 24 处/km2,仅为地区的 39%,地质灾害属于点少面广,但地灾种类比较齐全 ( 图 3-22) ; 这也为地区行政中心南迁福海提供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参考依据。富蕴县作为矿业大县,地质灾害点集中分布在县城及部分矿山,富蕴县南边大部分区域几乎没有地质灾害,导致地灾密度较小。上述数据及分析说明地区地质灾害在各县 ( 市) 分布不均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因各县市自然地理条件、气候、矿业等人类活动的范围和强度存在差异,导致了地灾这种发生频度的差异性。

图 3-22 阿勒泰地区 7 县 ( 市) 地质灾害密度分布柱状图

( 二) 各县 ( 市) 地质灾害特征分析

从 7 县 ( 市) 的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看: 各县 ( 市) 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以青河县最大,布尔津次之,福海县最少,除青河县外,其他各县该数值差别不大,大体在 10% ~16%之间 ( 图 3-23) 。分述如下:

图 3-23 阿勒泰矿业特区地质灾害在各县 ( 市) 的比例

1) 青河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最大,地质灾害数量为 196 处,占全地区地质灾害总数的 26. 38%,是第二位布尔津县的 1. 66 倍。该县发育的灾种较单一,主要为崩塌,占全县的 91. 33%,泥石流占 7. 14%。主要发育在青河县第一煤矿和科克萨依金矿,金矿位于青格里河中下游,距该河较近,在融雪和暴雨季节,极易发生崩塌和泥石流。

2) 布尔津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二,占 15. 88% ,灾种单一,只发育崩塌和泥石流两种灾害,其中崩塌占 91. 5%,其他为泥石流。主要发育在各乡镇牧道沿线、阔斯特克、阿吾肯泥石流沟、主要交通沿线、托乎木水泥用灰岩矿和黑流滩滑石矿等处。

3) 阿勒泰市。该市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三,占 13. 86% ,灾种单一,只发育崩塌和泥石流两种地质灾害,且以崩塌灾害为主,占 92. 23%,主要分布在乌拉斯沟、将军山沟、骆驼峰、阔尔布矿业公司、铁米尔特铅锌矿、阿巴宫铁矿等地区和矿山。

4) 富蕴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四,占 11. 31% ,作为矿业大县,是地质灾害发育最完全的县,4 种地灾均有且以崩塌为主,其中崩塌占 91. 67%,其他地灾不足10%,主要分布于县城北坡及乌恰沟地段,该区域地势落差大、植被稀少、土质疏松。近年来,曾发生多起洪水泥石流,直接威胁沿山一带及居住在地势较低处居民的安全,并造成街道、林带、渠道等水利设施不同程度地破坏。由于拓荒耕地对自然植被造成破坏,暴雨易引发泥石流,直接威胁下游砖厂。另外,县域内部分在产矿山及闭坑矿山也不同程度地发育崩塌等地质灾害。

5) 吉木乃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五,占 11. 04%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由于地处边境,自然条件恶劣,雪灾频发,融雪型地质灾害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崩塌占 69. 51%。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在乌勒乌拉斯特沟、恰勒什海乡驻地及阿合木扎村和库尔吉村、哈尔交、闹海煤矿等地; 省道 319 线巴扎湖以东路段由于开挖路基和削坡,在融雪季节、雨季易引发崩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6) 福海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六,占 10. 9% 。福海县作为未来地区的行政中心,正在为打造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灾种较多,除地面塌陷外的地质灾害均发育,且福海县地质灾害的密度在全地区最小。地质灾害以崩塌为主,占 41. 98%; 滑坡占 37. 04%,滑坡在各县 ( 市) 中也是发育最多的,这是福海县有别于其他县 ( 市) 地质灾害的又一特征。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在新金沟、西岔沟、红山嘴等砂金矿山,萨尔布拉克至红山嘴公路沿线、道路沿线杂石较多,两侧山体较陡,由于大部分地段岩体常年受风雨剥蚀,根部松软,造成这些岩体稳定性差,小崩塌常有发生,若不及时预防,也孕育着大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7) 哈巴河县。该县地质灾害点占地区总数的比例位居第七,是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最少的县,灾害点占地区的 10. 63%。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哈巴河县的东部山区。灾害主要发育在生塔斯大型滑坡段、县城至喀纳斯湖山区公路两侧崩塌段、县城中部丘陵地段、县域内铜金等矿山。矿山坑区、尾矿坝和不合理堆放的尾矿等,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 三) 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发生频度以及各县 ( 市) 地质灾害的分布等实际情况,提出矿业特区内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一是建立和实施地质灾害预防制度;二是用实施各种工程项目的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1. 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及应急制度

( 1) 加强防治体系建设,落实防治责任

阿勒泰地区应成立由行署副专员为总指挥长,行署副秘书长、国土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地委宣传部、国土局、地区发改委、公安局、经贸委、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安监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局、气象局、旅游局、新疆阿勒泰军分区、武警内卫、边防、森林、消防支队等 7 县 ( 市) 人民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救灾组、灾情评估组、监测预报组、生活安置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治安消防组、物质保障组、应急资金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灾后重建组,各组安排专门的单位牵头负责。地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 ( 市) 人民应建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在青河、布尔津县等地质灾害多发区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并将灾害监测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 2) 编制和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7 县 ( 市) 人民应及时组织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民政、安监等部门制定和完善以灾害点预测、避让转移、人员避险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对县 ( 市) 域内重点隐患区进行及早防治,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登记建卡,并对其危险性做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同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潜在的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和预报。

( 3) 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预测监测工作

地区县 ( 市) 、乡镇等各级人民应及时协调气象、安监、建设、国土、水利等部门加强联系,互通情报,确保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等,为准确掌握地质灾害发生提供依据。各相关部门应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上报,力争尽快解决,把防范工作做到灾情发生之前。应充分依靠乡 ( 镇)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各族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的特征信息,为地质灾害的避让、治理、预报提供依据。对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如矿业园区等,应用专门的仪器,由专业人员对有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专门的监测。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数据记录和报送等应根据地质灾害应急状态确定。地质灾害预报一般情况下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紧急状态下可授权监测人发布。

( 4) 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7 县 ( 市) 人民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冰雪融化期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灾情应急调查制度,并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在汛期前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居民点、交通沿线、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矿业园区、重要矿山等所在地进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或群众提供的灾害信息,迅速组织力量到现场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灾情,发布其灾害应急状态。

地区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按时段和地质灾害突发可分为四种状态。一是Ⅳ级响应,颜色定为蓝色,时间为每年 11 月 ~ 次年 3 月底,平时正常待命状态,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日常监测、组织宣传培训、编制年度防灾方案、维护应急反应设备。二是Ⅲ级响应,颜色为定**,时间从每年 4 月开始,进入汛期的预警状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 3 级,主要工作任务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巡查,国土部门要安排 24小时手机值班,各种应急反应设备进入待命状态,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加密监测。三是Ⅱ级响应,颜色定为橙色,异常融雪、降雨的警戒状态,融雪期间、连续降雨或暴雨间 ( 需延长至雨后 3 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 4、5 级,主要工作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巡查,县 ( 市) 要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向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送达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国土部门 24 小时办公室值班,群众监测网络及专业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密监测。四是Ⅰ级响应,颜色定为红色,灾害的应急状态,出现明显地质灾害险情,应发布临灾预警信号,启动应急预案、灾情速报,派出应急分队、抢险救灾。

( 5) 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识别危机,判断灾情。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接到灾情预警或灾害报告后应紧急会商,决定是否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二是紧急避让,控制灾情。首先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组织避灾疏散,防止灾情扩大,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或误解,保持社会安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或向灾区派出工作组协助灾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三是布置应急监测。应针对灾害的实际情况,布置应急的监测,对灾害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进行调查,为排除险情、减轻灾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四是按应急预案各专业小组职责,布置有关部门及救灾队伍的任务和救灾措施。五是追踪灾情的发展及救灾措施贯彻落实的反馈信息,评估救灾措施的效果和质量、追踪决策,修正决策。

( 6) 提前谋划,做好抢险救援的组织和准备

各级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工作和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等的需要。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防汛抗旱的工作中,地、县两级在防灾物质准备上应予以统筹考虑安排。由于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多发生在山区,这些地方多数交通、通讯条件较为不便,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等较为薄弱,因此当地人民、基层群众应首先在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基干民兵及受灾地村民抢险、自救,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通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力量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应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进行训练演习。在临灾应急状态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值班管理,保证救援力量随时投入抢险救灾。

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

在 2009 年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设置建议中,共设置了阿勒泰市骆驼峰崩塌、泥石流治理等工程项目 7 项。主要在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和富蕴县。防治的灾种主要为崩塌和泥石流等。威胁对象包括当地居民 ( 包括中小学生) 、牲畜、车辆、耕地和天然草地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等。总体发展趋势为易发频率高且程度重。若不及时防治,对当地居民、牲畜、水电基础设施等构成威胁,给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表 3-26) 。

表 3-26 阿勒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设置建议

资料来源: 根据阿勒泰地区国土局资料修改,2009。

生态旅游景区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中的优势是包括建设基础良好、经济效益突出、受众覆盖广等。

1、建设基础良好:生态旅游景区通常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方面有一定的基础,有一定的游客数量和知名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后可以继续发挥其旅游功能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

2、经济效益突出:生态旅游景区作为旅游景点,具有一定的地位和知名度,旅游收益较大,通过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进一步提升其知名度和形象,吸引更多游客,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3、受众覆盖广:生态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目的地,以吸引广大游客,特别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有较高要求的游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后可以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可以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景区的保护力度,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丰富旅游,取得多方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